2024年《营养师》招生通知
人才缺口400万!报考接近0门槛!2024年公共营养师火热招生!
公共营养师就业前景广阔,职业缺口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公共营养师变更为营养师;
一.报名对象
营养爱好者、幼儿园保健医生,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集体饭堂,健身中心教练,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饮食调补理论、中医营养评价、食品卫生学、特殊人群的营养、各类食品的营养价值、营养专题教育、营养计算软件的应用、营养师就业创业指导、食品的物理及简单的生化检测方法等。重点学习并掌握食物选择、食谱编制、基本烹调、营养等内容和技能。
三.认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为四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公共营养师。
四.考核形式
(1)考试时间:统一认定时间安排在6月和11月。认定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监管单位: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第三方评价单位:福建省人才开发中心(海峡人才市场)
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是理论考试、技能等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考试地点: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
证书模板
证书模板
五.报名条件
公共营养师(4-1级) 基本文化要求: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5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4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5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4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称。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2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称。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职称。
营养师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 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业。
营养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 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
七.补贴政策
1、享受“见证补贴”:
中级工(四级)1300元,高级工(三级)1950元。技师(二级)2600元,高级技师(一级)3900元。(各地政策不同,以当地为准)
2、补贴对象:
(1)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和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实名制求职、失业、就业登记(下称“实名制登记”)之一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榕务工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中高职学校毕业年度学生不属于补贴范围。
(3)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取得相应证书(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可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工种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和重复享受。
八.报名咨询
培训部:邱老师 13799770768 (微信同号)
秘书处:俞老师 1535991268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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